安徽试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
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把品德作为评价的首要内容
1月9日,安徽省科技厅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激励各类科技人才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据悉,此次试点单位有: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深空探测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试点期限为两年。
此次改革试点,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等要素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对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不设立硬性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支撑性工作人员的贡献。
今后两年,安徽将试点减少政府对科技人才评价的行政干预,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同时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允许自行确定评价标准和方式。
在评价方式中,要创新和丰富人才评价方式,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服务测评、大数据分析等不同方式进行评价,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在科技人才激励方面,将探索建立与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相匹配的科技人才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制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鼓励试点单位通过战略科学家等顶尖人才,举荐优秀青年人才担领重要岗位、承担重大任务;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建立青年科技人才“白名单”,支持其组建科研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记者 刘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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