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网合肥12月15日电(高飞跃)12月15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为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安徽省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诊疗作出了具体安排。
在构建分级诊疗服务网络方面,安徽依托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统筹现有医疗资源,以市、县为单位,按照分区包片原则,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特别是对重点人群,提前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施分级健康管理。同时,安徽将省、市三级医院作为医联体外部协作医院,建立对应转诊关系,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在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就诊安排方面,《方案》明确依托“1+5+N”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组织开展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救治工作。由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牵头,省市成立专家组,指导全省医疗救治工作;合肥、阜阳、蚌埠、芜湖和安庆等5个区域性传染病救治基地,分片负责重症救治支持,接收急危重症患者转院救治;各市、县级方舱医院、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独立院区(楼栋),分级分类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管理和转诊原则。对于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如果是没有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指导做好健康监测和用药指导,做到“咨询有人答、诉求有人应、转诊有人管”。对于普通型病例,以及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治疗。对于因其他疾病就诊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由相应接诊医疗机构收治。对于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对于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至三级综合医院治疗。
《方案》强调,所有医疗机构都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