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人民网合肥12月21日电 (韩震震)12月21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合肥召开。
会议议程为:
一、审议《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二、审议《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
三、审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
四、审查和批准《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
五、审查和批准《淮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六、审查和批准《马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七、审查和批准《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八、审查和批准《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
九、审查和批准《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十、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十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十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
十六、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十七、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意见情况的报告;
十八、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九、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十、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二十一、审议人事任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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