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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例 合肥一女子贩毒后“自洗钱”落网获刑

2021年08月06日17:12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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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8月6日电 (韩震震)被毒品折磨多年,2020年出狱后,30多岁的女子费某本已下定决心,要回归正常生活,不料又被“毒友”拉下水,当掉结婚时的金项链参与贩毒。为了隐瞒家人、逃避打击,费某把贩毒所得转给好友,然后“小额多笔”要回,以达到洗白的目的,不想随着“自洗钱”的入罪,她被判了更长的刑期。

费某进入警方视线,是在今年3月份。

“在工作中,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发现,一名涉毒前科人员向管某某购买毒品。随后,这条线索被移交给蜀山分局,双方联合成立专案组,围绕管某某的‘毒友圈’展开调查,不久,费某被发现了。”8月6日上午,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队长李志介绍说。

随着专案组的调查,这个隐藏在合肥市以贩毒牟利的零星贩毒团伙浮出水面。

李志介绍,该案涉及吸贩毒人员较多,但为了逃避打击,犯罪嫌疑人贩毒行为非常隐蔽,而且毒品来源渠道复杂。怎么办?专案组决定实行“围绕主线、分段打击、各个击破”的侦查策略。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我们梳理出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费某、杨某某,并将与之相关的18名吸贩毒人员逐一锁定。”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副队长王祥说。

5月26日,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贩毒团伙中的嫌疑人王某某,刚从外地购买冰毒回到合肥准备“出货”,专案组立即决定收网,在安徽合肥、淮南以及浙江绍兴等地统一行动,将3名主要犯罪嫌疑抓获。

此后,专案组乘胜追击,又陆续抓获其他18名吸贩毒人员。

费某再次因为毒品被捕了,民警在审讯后,对她的再次犯罪感慨不已。

“去年出狱后,她也结了婚,但跟以前的‘毒友’没有断掉联系,又被拉下了水。”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探长纪伟说,在“毒友”的怂恿下,费某与他人合谋贩卖冰毒牟取非法利益,为了筹集“本金”,她甚至抵押了自己结婚陪嫁的金项链,获取6500元用于购买冰毒。

在案件侦办中,专案组还发现费某有“自洗钱”的犯罪行为。

所谓“自洗钱”行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之后,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为。以往,这种行为不被定为独立犯罪,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单独定罪。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相互渗透。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牵头联合安徽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其中‘自洗钱’就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反洗钱处监督检查科科长罗婷说。

民警介绍,费某将一部分贩毒非法所得转交给“毒友”程某某,并在短时间内采用“小额多笔”的方式,又从程某某手中要回毒资,以达到将非法所得洗白的目的,已涉嫌“自洗钱”犯罪。

虽然没有先例可以借鉴,但相关部门通过案件会商、分析研究适用法条,用细致严谨的工作为案件公诉、审理打下扎实基础。

6月17日,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费某。7月13日,蜀山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费某因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责编:关飞、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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