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旌德:从卖木头到“卖空气” 森林碳汇变青山为“金山”
旌德县,位于黄山风景区东麓,被称为黄山的东大门。
虽然只是一个15万人口的江南小县,它却时常扮演着改革先锋角色,一些改革举措频频破冰,被媒体聚焦。
它是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它率先成立“两山银行”,颁发全国首本《生态资源受益权证》,完成全省林业碳汇交易第一单;
它在林长制改革、探索推进积分制改革和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曾应邀在全国、全省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它全面推进特色小镇建设,旌阳镇成为安徽首个、全国第六个“国际慢城”......
近年来,安徽省旌德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探索“两山”转化新路径,建立“碳汇+检察”生态检察机制,从过去卖木头到如今卖“空气”,森林碳汇将青山变为“金山”,打造了“双碳”之路的旌德样本。
旌德县庙首林场。旌德县林业局供图
“存入”绿水青山 ,“取出”金山银山
旌德县总面积904.8平方公里,林地面积97.7万亩,森林覆盖率69.2%,是长三角负氧离子含量最高的区域之一,是国家级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旌德县柳溪村位于皖南山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共有山场面积9358亩,属于典型的山多、田少农业村。20多年前,该村只有一条蜿蜒曲折的进山小路。交通不便让柳溪村村民只能靠山吃山,通过种植山货和杉木来维持生活。
“当时,村里年轻人还比较多,山上的杉木卖到外地,一个立方可以卖到1400多元。现在,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出去打工了,人工、运输成本都太高,一个立方的杉木卖到外地,还不到1200元。种树卖木材已很难挣到钱。”旌德县柳溪村一名村干部感慨道。
旌德县柳溪村白茶种植基地。人民网记者 李阔摄
“山场28.6亩,农田1亩,受益标准30元/亩/年,按10年一次付清的方式,到账金额8580元。”虽然拿到《旌德县生态资源受益权证》已近二年,但旌阳镇柳溪村村民许雪峰依旧会时不时翻开看上一眼,对他来说,这是一张特殊的“存折”。
之所以特殊,是因为他存进去的是山场和农田,取出来的则是实打实的钞票。
令他没想到的是,山水林田皆可作为资本,绿水青山亦可拿来“投资”,不仅省去了打理的烦心事,还能从中获益。
老许能成为村里的“储户”,还得从旌德县“两山银行”说起。
2021年5月19日,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复宣城市为6个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之一,旌德县以旌阳镇柳溪村、蔡家桥镇华川村为试点开展工作。
2021年8月10日,旌德县旌阳镇柳溪村“两山银行”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安徽省成立的首家“两山银行”,同时先行先试全国首发《生态资源受益权证》。
村民许雪峰展示《生态资源受益权证》。人民网记者 张俊摄
“‘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柳溪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党总支第一书记胡黎明简单明了的一句话,道出了其中的内涵。
改革过程中,农户将零散低效的山场、旱地、农田、水域等生态资源入股存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给农户《生态资源受益权证》,农户的生态资源变成“两山银行”的固定存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自营或招标经营取得收益,农户获得租金和分红等财产性收益即“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从而实现“两山”转化。
《生态资源受益权证》赋予生态资源入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林农以合法证明,实现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林权证、经营权证、受益权证“三证保障”,深化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
旌德县林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举不仅有效盘活了生态资源,推动了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县54.1万亩分散经营的林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还吸引了工商资本投入,打通了“最后一公里”,有效唤醒了林农手中沉睡的生态资源资产,提高了林农的财产性收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从砍树卖木材到种树“卖空气”
“以前是‘砍树卖木材’,现在可以‘种树卖空气’了!”在观摩一场特殊的庭审之后,旌德县庙首林场一村民感慨道。
今年5月31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经宣城市检察院提起诉讼,宋某滥伐林木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宣城市中级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至旌德县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这是宣城市首例通过认购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起诉,2022年5月至6月期间,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擅自采伐他人山场林木。经鉴定,被采伐林木株数为431株,立木蓄积为14.4余立方米,木材材积为17.6余立方米。经专家评估,该行为导致一定时期内区域林业资源损失、森林生态系统固有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气候调解、固碳释氧等生态服务功能下降,造成森林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修复费用共计3863.58元。
因此,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请求法院判令宋某以认购碳汇(80.49t)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以及专家评估费用。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诉请并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旌德县检察院、法院及林长办在马家溪国家森林公园共同挂牌成立“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这标志着宣城市公益诉讼司法协作机制将进一步加强。
“创新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不仅能有效打击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还能有效破解补植复绿难、环境侵权人修复能力不足等难题,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更多检察实践。”旌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成瑛介绍,办案过程中,他们坚持当事人同意、法院支持、符合替代性修复条件且有碳汇测算报告的“三要素齐备”原则,严格把好案件适用“入口关”。
目前,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对2起滥伐林木案向旌德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公益诉讼,当事人需支付73632元认购经核证的碳汇1534吨。用认购碳汇的形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成效初显。
旌德县还通过设立司法碳汇账户,案件当事人将用于认购碳汇的生态修复赔偿金缴纳至该账户,由政府统筹管理,以种植、养殖补贴的形式发放给生产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或用于碳汇技术的升级改造,积极构建碳汇资源转化增值体系,促成本地碳汇交易基地形成。
旌德县云乐镇野生竹林。人民网记者 李阔摄
将碳汇交易转化为经济效能
旌德县是安徽省碳汇项目开发交易试点县,庙首林场是全国首批碳汇交易地,也是安徽省首家碳中和试点单位。
2021年6月至7月,由旌德县林长办牵头,委托有资质的碳汇核证单位对庙首林场碳汇造林项目进行了监测核证,经核证的碳汇量为10311吨,完全能满足“生态司法+碳汇”的需求。
2021年8月24日,旌德县庙首林场与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下安徽省首笔林业碳汇交易,以14.57万元出售林场3036吨二氧化碳排放权。
“交易的背后,对于旌德县而言,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实践,”旌德县庙首林场副场长柳卫斌告诉记者,旌德县地处长三角腹地,是国内碳汇需求量最大区域之一,对于庙首林场来说,将空气“变现”,产生的资金,可反哺林场用于森林管护生态建设,可谓一举多得。
旌德县庙首林场航拍图。旌德县林业局供图
为更好地实现将生态优势转化经济效能,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在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损害修复,更好地促成本地碳汇交易基地建立基础上,探索了“异地认购碳汇”模式,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做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2023年9月,旌德县人民检察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检察院以及旌德县林长办在充分协商基础上,建立“司法碳汇异地认购”公益诉讼模式,溧水区人民检察院就林业碳汇案件办理的信息互动、专人办理等方面制定了协作意见。
9月13日,两地检察机关在旌德县签订了“关于建立林业碳汇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协议。
此外,旌德县人民检察院还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就协作达成意向,拟准备会签公益诉讼绿色发展“双碳”一体化建设协同机制。
“‘碳汇+检察’这一成功案例,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碳汇交易转化经济效能的新路径,大大推进了旌德县碳汇交易市场的建设,进一步丰富了‘不砍树、能致富’的内涵。”旌德县林业局负责人总结道。
在探索“两山”转化的新路径上,旌德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在打通兴林富民的新通道上,旌德县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当下,旌德正在进行的一些改革举措践行了“两山”理论,其样本价值也更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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