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我们的生活”
“近距离”感受宪法至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确立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4年12月4日,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那时,作为办公室宣传战线上的一员,近距离感受了财政部门对宪法宣传的重视、财政干部对宪法宣传的融入:安徽省财政厅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重大契机,以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主要内容,以预算法、行政诉讼法、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为重要实践,以财政干部为重点对象,通过党组学习扩大会、专题辅导、培训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引导财政干部增强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年的时间里,省财政厅举办“宪法与财政”专题辅导,召开全省财政系统“预算法与财税改革”视频培训会,开展全省财政系统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主题活动,组织全国宪法知识测试等,全省参加学习、培训和测试的财政干部累计超过30000人次……
如今,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回首这八年,深感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系列宣传教育,是提升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有效举措,坚持宪法至上、弘扬宪法精神已经深入人心。
“全体起立,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请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铿锵有力的宣誓声在会场内久久回荡。这是2021年11月9日下午,省财政厅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的“场景”,我和其他晋升职务职级的处级以上干部以及新入职干部一起,面对庄严的国徽和鲜艳的五星红旗作出郑重承诺。
如今,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仍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厅党组书记、厅长谷剑锋对我们的要求:“牢记誓词、不忘初心,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始终坚守廉洁底线,坚定不移做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一年来,立足岗位,注重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注重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债务风险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了债务管理“质”和“量”的双提升。
新时代,新征程!铭记誓词、以行践诺,仍在路上!(尹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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